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遇见▪婺源》山水实景演出+《遇见▪光影》灯光秀 |
自愿自费:(完全自愿) A套餐:《遇见▪婺源》山水实景演出+《遇见▪光影》灯光秀+司机导游服务费=198元/人 (小孩:1米以下收90/人) |
40分钟 |
¥ 198.00 |
费用包含
1、交通:根据人数安排,用车保证1人1正座,整团超16名成人,升级2+1豪华大巴,让您和孩子舒适体验;
2、门票:所列景点门票(不含标明的自费);
3、住宿:1晚葛仙山景区或上饶四钻住宿+1晚婺女洲四钻或婺源四钻住宿+1晚南昌五钻住宿;(保证1晚景区住宿,介意勿报,房差850元/3晚,不占床含早退400元/3晚);
参考酒店:
上饶莫林酒店等同级/葛仙村仙村客驿高级标房;
婺女洲万卷/故园; 婺源正洲微马,雷迪森,亚季,徽州庄园或同级;
南昌空港丽亭酒店或同级;
4、用餐:3早餐3正餐,餐标50元,不足8人,则退餐费;
5、导游:地接导游服务,不足8人则安排司机兼向导,进景区;
6、区间:往返动车二等座;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8、必消:葛仙山观光车索道+电瓶车130元/人,不乘坐索道不赠送门票(如遇特殊天气、交通延误等不可抗力等原因,索道费用不退,本产品索道门票为统一套票)
费用不包含
1、个⼈消费(如酒⽔、饮料,酒店内洗⾐、电话等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2、不含的餐自由选择是否由导游统一安排、正餐50元/人起
3、因不可抗⼒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
4、因旅游者违约、⾃身过错、⾃身疾病导致的⼈身财产损失⽽额外⽀付的费⽤;
5、团体旅游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提出退团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行程开始7日前,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
2: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3: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4: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5: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超过旅游费用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