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酒店:酒店双床房2人1间,7.5满洲里钰景景奢房、7.6海拉尔艾瑞锦华、7.7额尔古纳大饭店雅奢房、7.8莫尔道嘎伊舒洋、7.9室韦西伯利亚、7.10黑山头蒙古包天骄向云端、7.11满洲里自理
景区:莫尔格勒河电瓶车、下午茶、白桦林以及电瓶车、兴安鹿园、苔藓、莫尔道嘎公园、小火车、牧户、骑马不限时、186彩带河电瓶车、滑草、马之舞,夜游满洲里、呼伦湖以及电瓶车,穿越蒙部义达
用车:19座仿考中巴车
用餐:酒店占床含早餐,正餐自理,含烤全羊
导服:当地优秀中文导游
费用不包含
(1)如单人住1间房需补足单房差;
(2)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行李超重费用及未提到的其他服务;
(3)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支出;
(4)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