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8.15 鹰潭北-南昌站G1353(16:57-17:43) 接站
8.18庐山站-(南昌西站换乘D3265)-G1302鹰潭北站(16:27-18:25);8月18日,D2231 庐山站-厦门北(16:51-22:09) 送站
产品介绍
传承经典、精选庐山精品景点
宿庐山山顶、感受牯岭镇之美
专线导游,带您畅游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各地-南昌,庐山-各地往返车票二等座,含订票费;
2、用车:全程空调旅游车;
3、门票:含景点首道大门票;
4、住宿:全程安排入住舒适型酒店(庐山酒店是高山景区酒店,不含空调费用、酒店无一次性洗漱用品);
5、用餐:含3早1正(正餐9人一桌,菜量根据实际人数酌减)
6、导游:持全国导游证导游上岗;
7、特别说明:
美庐别墅常规闭馆时间: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星期三闭馆一天;
会议旧址常规闭馆时间: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星期二闭馆一天;
费用不包含
2、不含单人房差;
3、客人自行前往动车站,不含出发地至动车站的往返接送费用;
4、景点内小门票;
5、行程外的自费项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6、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二、购物安排:纯玩0购物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