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住宿:全程3晚入住网评四钻酒店,1晚升级夜宿西塘景区内核心区网评四钻酒店,全程含自助早餐,成人每晚一个床位,团队中若出现单男单女,地接社有权调整为三人间,没有三人间的,则在标间内加床; 不能加床的要补房差;
单房差:补600元/人;退房差含早餐退400元/人;
参考酒店:
杭州:杭州品睿酒店或杭州之江印象君亭酒店(转塘美院象山地铁站店)或杭州云鲤悦酒店(未来科技城店)或同级;
西塘:西塘半糖酒店或同级;
上海:上海柏思特酒店或上海东江明城大酒店或上海浦江智选假日酒店或上海艺选浠客酒店(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店)或同级;
(特别备注:根据上海市文旅局规定,2019年7月1号开始,上海所有的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额外提供需付费具体详询酒店前台。)
2、用餐:行程中含4早4正,酒店内含早餐,正餐50元/人,十人一桌,八菜一汤(若不足10人一桌,则相应减少)
3、门票:行程中景点首道门票,客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景点参观,将不退还门票费用;
4、用车:当地空调旅游车(按团队实际人数提供,保证每人一个座位);
5、导游:专业地陪导游讲解服务
6、交通:福建各地-杭州,上海-福建各地往返大交通(机票或动车票二等座);
(报价不含航空意外险,不含延误险及机场接送费用;涉及到出机票,名单请正确核对,以免产生损失,一旦出票不得签转、更换退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税)。出票时,若为失信人员,机票款全损失,请注意提前告知客人)
费用不包含
一、团费不含:
* 不含单房差;
* 客人自行前往动车站或机场,不含出发地至动车站或机场的往返接送费用;
* 景点内小门票;
* 行程外的自费项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 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二、购物安排:
纯玩0购物!
三、全程推荐自费项目,如下所示:
0推荐自费!
四、特别提醒: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加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本行程为参考行程,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
2、此线路为散客拼团,最低成团人数为15成人,如因人数不足导致无法出团,我社将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双方协商一致可更改出团日期或其他旅游线路产品。若无法达成协议,我社将按全额退款处理,不作赔偿。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温馨提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因被限制出票及乘机,目前航空团队系统均为先支付后出票,且只有在支付后,点击出票时,才提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故请广大客户收客前,问清楚或者查询客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因【失信被执行人】问题导致机票支付后,也无法出票,产生的损失,只能由【失信被执行人】自行承担,请理解。
● 失信人报名时,请报团时务必告知详情;如游客属于失信人而报团时没有向旅行社提前说明,因客人失信人身份未能出发,所产生的实际损失(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等)需要由该客人承担。
● 在实际游览过程中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在不减少游览景点和游览时间的前提下,对景点的游览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 行程中赠游景点如遇景区特殊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参观,我社有权无偿取消赠游景点并通知游客;
● 行程中如有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的正餐或门票的,由当地导游根据实际情况将未产生的费用现退给客人,客人签名确认。如果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 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定点餐厅,团队餐质量有限,敬请游客体谅。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食。我社不提倡、不安排饮酒,并对游客因饮酒发生的意外不承担责任
● 行程中不包含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小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等费用;景区内环保车、小门票、收费的娱乐设施,最终以景区公布为准;
● 行程中部份景区景点、餐厅、休息区等地存在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提醒您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并索要凭证。如产生消费争议,将由您自行承担,敬请谅解
● 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 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人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散客门票优惠的游客不能重复优惠,故团费不存在门票价格差异,无差价退还,如因旅行社原因未参观景点,涉及退票的,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退还,不参照景点对外门票价格.敬请注意!
● 穿运动鞋或平底鞋(最好不要穿新皮鞋、高跟鞋和硬底鞋),请自备防晒用品,晕车药,常用的药品(预防感冒,腹泻等疾病)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免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请不要在车内吸烟、吐痰或丢弃垃圾;旅途中不要过量饮酒,自由活动时,请结伴出行,不要走的过远,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我社将协助处理.若自愿离团,不参加团队正常活动,组团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产生费用余款(以旅行社团队价)退还,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离团期间安全问题由客人负责,并在离团前签订离团证明,如有问题我社将协助处理。
● 在旅游过程当中,我社对小孩和 60 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个人贵重物品由游客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如若出现被偷、被抢、遗失事件,我社有义务协助游客寻找或报案等相应的补救措施,但不承担赔偿和相关的责任;
● 因是散客拼团,大交通等不确定因素较多,我社会根据全团抵达时间和进出港口合理调整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变更住宿地点(城市),保证不减少景点和游览时间;
● 对于客人在行程中反映的问题或投诉,我社会及时处理或补救;团队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如客人在当地无异议,请给出准确评价;所有投诉述求以意见单为主要参考依据。
退改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