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机票:福建-成都往返机票,团体机票不得改签,不得退票!
2、交通:散客小车接送,行程为陆地头等舱保姆车:2+1布局皮沙发座椅,可坐可半躺,空间宽敞豪华,随车配备USB充电接口;
3、住宿:根据客人报名时选择的标准安排(不指定酒店)标间、不含单房差
参考酒店
成都4钻:泰逸/星逸/和颐/美丽华/喜马拉雅/艾鑫上堰/蜀悦/金地饭店/雅斯特/瑞喜/扉宿/锦客或同级
九寨3钻:时光假日/九波尔/仙池/珠康/藏韵/天鹅湖假日/嘉和假日/诺优/汀泉清居/山泉度假/银峰/山泉/九凤/鑫隆或同级
川主寺3钻:尚客嘉利/荣达君豪/万福锦华/豪雅/阿吾仓/花海拾光或同级
4、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都江堰or熊猫乐园、九寨沟、黄龙
温馨提示:优免区间为游客进景区时间。
①12.16-3.31优惠退10元/人(熊猫or都江堰10)、免票退55元/人(熊猫or都江堰20+九寨沟20+黄龙15);未上黄龙退15元/人
②4.1-5.31优惠退75元/人(熊猫or都江堰10+九寨50+黄龙15)、免票退150元/人(熊猫or都江堰20+九寨100+黄龙30);未上黄龙退30元/人
③6.1-11.14优惠退110元/人(熊猫or都江堰10+九寨50+黄龙50)、免票退220元/人(熊猫or都江堰20+九寨100+黄龙100);未上黄龙退100元/人
④11.15-11.30优惠退80元/人(熊猫or都江堰10+九寨20+黄龙50)、免票退160元/人(熊猫or都江堰20+九寨40+黄龙100);未上黄龙退100元/人
⑤12.1-12.15优惠退10元/人(熊猫or都江堰10)、免票退90元/人(熊猫or都江堰20+九寨20+黄龙50);未上黄龙退50元/人
5、用餐:全程5酒店早餐4正餐;早餐为酒店餐厅用餐或路早,不用不退。当地饮食与游客饮食习惯差异较大,餐饮条件有限,尽请游客谅解并可自备些零食(方便面、榨菜等),景区段所含早餐和晚餐在所住酒店用套餐(酒店晚餐10人1桌8菜1汤,不用不退费),中餐在沿途指定餐厅用餐。
6、导游:接送机无导游服务。行程为持国家导游资格证中文导游服务。
7、保险:旅游目的地旅游责任险
保险公司对3岁以下和70岁以上人群不受理,70岁以上老人我社无法接待。3岁以下需要监护人陪同方可参团。
8、儿童:含大交通,车位费、旅行社责任险、中餐半餐
费用不包含
1、购物说明:全程无指定购物店。
关于购物: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酒店、停留点、餐厅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您特别注意甄选,谨慎选择。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2、自费:【必须:90/人起;自愿:225元/人】
①必须:九寨观光车旺季4.1-11.14:90元/人、淡季11.15-次年3.31:80元/人;景区保险10元/人。
②自愿:都江堰或熊猫乐园观光车30元/人;松潘古城上城墙15元/人;黄龙索道上行80元/人,下行40元/人,景区保险10元/人,耳麦30元/人,景区单程观光车20元/人。
3.单房差说明
如1 人全程入住相应指定酒店单独包房,需补单房差。(一人一天一床位,若产生单男单女我社将调配同团人员进行拼房,若无法拼房,需要补单房差)
4.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注: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且行程中的赠送项目,旅行社享有最终解释权)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机票一经开出退改需产生损失
温馨提示
安全提示:
参团旅游的上车前、下车后,均为自由活动和自主游览时间,请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务安全,请入住酒店不要擅自或单独外出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小便宜,警惕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此产品为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乐山峨眉山均包含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5、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8、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10、除行程标明的游览,自由活动地点外,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游览,介绍,讲解地。
11、关于购物: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您特别注意甄选,谨慎选择。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12、本产品为出发地成团。根据发团需要,本产品有可能在部分行程段导游及团友的变化,请您谅解。具体拼团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况而定。
13、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14、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除3岁以下及70岁以上)代购旅游意外险2元/人(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盗走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不在意外险之列)。
15、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同意行程安排,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确认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